光化学反应器是化学、材料、环境等领域开展光催化、光降解等实验的核心设备,其核心工作原理是利用紫外光源激发反应体系发生光化学反应。在运行过程中,紫外辐射泄漏与臭氧生成是两大主要安全隐患,若防护不当或管理不善,会对操作人员健康、实验环境及设备本身造成严重危害。为规范光化学反应器的安全操作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结合设备运行特性与实验安全要求,制定本规范,重点明确紫外防护与臭氧管理要点。
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紫外光源型光化学反应器(含间歇式、连续式)的日常操作、维护与应急处置,核心目标是实现“紫外零泄漏、臭氧可控排”,保障操作人员人身安全、实验环境达标与设备稳定运行,所有操作人员需经专项培训、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一、紫外防护安全操作规范
紫外辐射(尤其是短波紫外)具有强氧化性,长期或直接照射会损伤人体皮肤与眼睛,导致皮肤灼伤、角膜炎等伤害,同时可能加速设备部件老化,需从“设备检查、操作防护、环境管控”三方面做好防护。
设备运行前,需全面检查紫外防护装置完整性:确认反应器石英窗、密封门密封良好,无破损、松动或缝隙,避免紫外光泄漏;检查防护外壳、遮光板是否完好,紫外光源连接线是否牢固,破损部件需立即更换,严禁带故障运行。同时,检查紫外强度监测仪(若有),确保其正常工作,可实时监测环境紫外强度。
操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专用防护装备:穿戴防紫外防护服、防紫外手套,避免皮肤直接暴露;佩戴专业紫外防护眼镜,严禁裸眼观察紫外光源或反应器内部,若需观察反应进程,需通过设备自带的遮光观察窗,且观察时间不宜过长。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打开密封门、拆卸防护装置,若需暂停操作、添加试剂或检修,需先关闭紫外光源,等待光源冷却(至少10分钟)后再进行操作。
操作环境需做好管控,反应器需放置在通风、避光的专用实验区域,远离人员密集处,区域内张贴“紫外辐射危险”警示标识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。实验结束后,关闭紫外光源,等待30分钟后再进入操作区域整理,避免残留紫外辐射造成伤害;定期清洁防护装置,去除表面污渍,确保防护效果。

二、臭氧管理安全操作规范
光化学反应器运行时,紫外光照射空气或氧气会生成臭氧,臭氧具有强刺激性与毒性,空气中臭氧浓度超过0.1mg/m³时,会刺激呼吸道、眼睛,长期接触会损害呼吸系统,需严格做好生成控制与排放管理。
臭氧生成控制方面,根据实验需求合理调节反应条件,尽量减少臭氧生成量:如需通入氧气,可适当控制氧气流速,避免过量氧气与紫外光接触;实验体系中可加入适量抗氧化剂(若不影响反应),抑制臭氧副生成;定期清洁紫外光源,去除表面积尘,避免光源强度异常升高导致臭氧过量生成。
臭氧排放需符合环保与安全标准,反应器需连接专用臭氧处理装置(如活性炭吸附装置、臭氧分解器),确保臭氧经处理后达标排放,严禁直接排放至室内环境。操作区域需保持良好通风,开启专用通风橱或排风系统,实时监测室内臭氧浓度,配备臭氧检测仪,当浓度超标时,立即停止设备运行,加大通风力度,直至浓度达标。
实验结束后,需继续开启排风系统与臭氧处理装置,运行30分钟以上,确保室内残留臭氧排出;定期维护臭氧处理装置,更换吸附材料、检查分解器效率,避免处理装置失效导致臭氧泄漏。若发生臭氧泄漏,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,立即关闭设备,开启全部排风设备,撤离至安全区域,待浓度达标后再排查泄漏原因。
三、通用安全要求与应急处置
通用安全要求:操作人员需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与应急处置方法,严禁违规操作;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检查紫外光源、防护装置、臭氧处理装置的运行状态,做好维护记录;实验区域配备应急药品(如烫伤膏、眼部冲洗液),便于及时处理意外伤害。
应急处置:若发生紫外辐射灼伤,立即用冷水冲洗灼伤部位15-20分钟,涂抹烫伤膏,严重时及时就医;若眼睛接触紫外辐射,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眼睛,避免揉搓,及时就医。若发生臭氧中毒,立即将中毒人员转移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,必要时给予吸氧,严重时及时就医;若发生设备故障导致紫外泄漏或臭氧大量排放,立即关闭设备,切断电源,启动应急通风,排查故障并妥善处理。
综上,紫外防护与臭氧管理是光化学反应器安全操作的核心,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循本规范,落实各项防护与管理措施,规范操作流程、加强设备维护、强化应急处置,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工作安全、有序、高效开展。